未經允許擅自拍照,罰款1萬日元(約人民幣645元)NHK圖
“私家道路禁止拍攝,未經允許擅自拍照者,罰款1萬日元(約人民幣645元)”,10月25日,日本京都市東山區(qū)著名的祇園町的街道內突然出現了這樣一塊用中日英三種語書寫的告示牌。這一決定來自日本的京都祇園當地居民組成的地區(qū)協會。告示牌上標有日文、英文和中文。
據NHK報道,地區(qū)協會會長高安美三子指出,他們希望可以保護祇園的傳統(tǒng)氣氛和當地禮儀,所以決定禁止攝影。事實上,不少游客在拍攝時進入私人領地、坐在圍欄上,或是在路中心擺放三角架,甚至為了拍攝舞伎而強行拉扯對方,這讓當地人非常困擾。
祇園是京都著名的歷史街區(qū),來這里的游客不僅想在這里吃到最正宗的京都料理,更重要的是想親眼見一見日本獨有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藝伎的芳容。然而,“罰款”告示牌警告了想要獵奇的游客們:“只能看,不能拍?!?/p>
除了放置告示牌提醒游客,這些區(qū)域也裝有監(jiān)控攝像頭。違反規(guī)定的游客即使沒有當場收到罰單,事后也會遭到罰款追索。
“禁拍區(qū)域”如圖所示 谷歌地圖截圖
此次下達“禁拍令”的區(qū)域,圍繞在祇園內著名的花見小路附近。這條南走北向的街道長約1000米,與四條通相交,剛好形成一個大大的十字,石板小路的兩側都是傳統(tǒng)的瓦頂木造的“町家建筑”(好幾間緊連在一起的商店或住家一體式建筑物)。
祇園町的南側區(qū)域決定開始采取“罰款”的策略,“私家道路上禁止拍攝,違反者罰款1萬日元”。其中“私家道路”是該區(qū)域中個人和企業(yè)擁有的土地,由于花見小路屬于公共區(qū)域區(qū),因此不在禁止的范圍內。根據日本法律規(guī)定,“禁止拍攝”其實并沒有法律的約束力,但私有土地在不受保護的情況下,可以對擅自闖入或拍攝的行為進行限制,并進行罰款警告。
本網站及其公眾號為公益性網絡平臺,所發(fā)圖文僅供傳播信息、介紹知識、說明問題之用;相關版權歸原作者所有,轉載請務必注明出處和作者。
稿件一經選用,即視為作者同意本網免費將其使用于本網或與本網有合作關系的非贏利性各類出版物、互聯網與手機端媒體及專業(yè)學術文庫等。
由稿件引起的著作權問題及其法律責任由作者自行承擔。
了解更多動態(tài),請掃描二維碼,關注我們的微信公眾號: